南昌市2014年度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被测试人员须知
一、测试形式:
采取面试、说课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面试30分、说课70分)。测试时间每人30分钟(面试10分钟,说课20分钟)。
二、测试内容:
面试:
1、首先由本人自我介绍,主要介绍学习和社会实践经历等,重点表述为什么要投身教育事业(5分钟以内)。
2、然后抽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各两道试题,当场作答。
说课:
1、由测试员在被测试人员已准备的四份本学科的教案《测试证》在说课后上交备查。
2、说课内容和基本要求:①说课内容:组织课堂教学、实施教学目的、掌握课堂内容、运用教学语言的能力,使用普通话提问、板书和讲解的技巧能力。②说课要求:基本脱稿述说、适当板书。
3、说课后,回答测试员提出的被测试人员所申请任教学科的三个专业问题。
三、测试程序
1、抽签定序:被测试人员按《测试证》所定日期于当日上午8:00在市教科所五楼会议室进行抽签,确定个人测试组别与序号。
2、进行测试:按抽签组别与序号到指定试场参加测试。
四、纪律要求
1、被测试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测试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抽签、测试。未能按时参加抽签、测试者,作缺考处理,成绩为零分。
2、被测试人员必须遵守试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扰乱试场秩序,威胁测试人员的人身安全。
3、测试时必须严守诚信,不得请人代考。否则,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备注:
1、测试按学科分为三大组进行。既,文科组:含政治、语文、英语、历史四学科;理科组:含数学、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五学科;综合组:含美术、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及其他学科。